退換政策

台灣地區

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七日鑑賞期,是根據消費者,客戶(含本人、親友或管理員等),在簽收商品後隔日起算七日包含假日,在商品保持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的情況下,可無條件退回商品,逾期恕不受理。

  1.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商品到貨享七天猶豫期之權益 ( 非試用期 )
  2. 退換貨之商品須保持全新未拆封狀態,產品無使用痕跡,相關保護膜均未撕除使用過。
  3. 本產品屬保護配件之消耗品,產品經使用過後,可能因撞擊緣故,造成表面有使用痕跡、破損等現象恕無退貨之權利。
  4. 商品包裝有破損或缺件:需收500元的復原費用 (贈品缺件:需收取250元),產品若有明顯損壞與使用痕跡我方會提出異議,恕無退貨之權利。
  5. 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(未經使用)包含運送的 外紙箱。若因使用無保護的外紙箱,產品因運送的包裝材料,造成運送過程產品受損,恕無退貨之權利。
  6. 申請退換貨服務,請聯繫網站 Contact。

 海外地區

  1. 海外退貨若需辦理退換貨,除商品寄錯問題,需請自行負擔來回國際運費,包含相關稅金與自行辦理報關手續。
  2. 各地區進口關稅標準不同,若退貨商品產生配送費(運費)商品關稅之費用,需請買家自行支付。
  3. 若訂單扣除未達滿 15,000 NTD,相關海外運費與關稅會依照帳單實報實銷。

# 出貨前產品檢驗與打包裝箱過程,均有全程錄影把關,確保出貨品質已達到合格無瑕疵,若有瑕疵疑慮,購物用戶開箱時請務必提出錄影證明,若因安裝使用造成的使用痕跡,恕不接受退貨。